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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全市财政改革推进情况

来源:十堰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7-22 发布者:


根据《中共十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1年重要改革任务责任分工方案》的精神,在市委改革办和市财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市财政改革与发展稳步推进,结合省财政厅《2021年全省财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市财政局重点拟定和分解了全市财政改革2021年15项目标,实行月跟踪、季督办,紧扣时间节点,全力推进改革。现将上半年财政改革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改革目标推进情况及成效

(一)完善市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截止4月底,市财政已分两批将城区环卫改革市下划区经费保障支出基数5288万元下划至三区。三区城管部门已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接管城区环卫作业,城区环卫体制改革各项工作任务已基本完成。

(二)行政事业资产集中分类管理改革。根据市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的《资产分类处置方案》精神,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经营性资产划转工作拟分批、分行业、分部门逐步完成。目前,已完成第一批报政府批复划转移交的13家单位资产,面积约36607平方米,资产原值约4826万元,合同年租金约1113万元。接收方、划出方已基本完成资产划转移交协议的签定及实物移交。第二批拟划转资产已上报市政府审批中,划转移交单位12家,面积约4.6万㎡,资产价值约2728万元,合同年租金约957万元。

(三)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保持支农投入总体稳定:2021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支农专项19329.55万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同时,认真研究《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中办发〔2020〕32号),结合实际推动“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落实落地。调整优化支农投入方式:一是探索设立乡村振兴基金,初步制定乡村振兴基金设立框架性方案,拟将乡村振兴基金作为武当产业基金的子基金,委托专业基金管理公司通过市场化运作,撬动社会资本投入;二是主动加强与农担公司合作,建立实施市对县(市、区)政府风险分担补充机制和农担贷款贴息奖补机制,撬动金融资金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三是设立重点农业产业链专项资金6000万元,2021-2025年期间每个产业链1000万元,支持食用菌、生猪、茶产业、黄酒、水果(柑橘和猕猴桃)、木本油料六大重点农业产业链补链延链强链。完善支农资金管理制度:对支持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全面梳理、集中清理,对老旧过时的管理办法予以废除,对不完全符合当前政策导向和工作实际的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确保资金管理有法可依。今年以来,共清理涉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7个,废除3个、修订2个。

(四)开展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截止上半年,省财政厅尚未下达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资金,市本级已下达县(市)区4000万元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由县(市)区统筹使用。下一步,将根据省财政下达的资金文件,及时通知项目主管部门提供资金分配方案,市财政按照项目主管部门提交的资金拨付函,及时下达资金。

(五)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截止上半年,省财政厅尚未下达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下一步,将根据省财政下达的资金文件,及时通知项目主管部门提供资金分配方案,市财政按照项目主管部门提交的资金拨付函,及时下达资金。

(六)推动建立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资源税(费)分享机制。积极向上汇报争取,推动建立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资源税(费)分享机制。一是代市政府草拟了《关于恳请支持将丹江口库区生态保护支出列为中央财政事权的报告》,向省政府专题汇报,从省级层面争取支持。二是就围绕建立南水北调水源区生态补偿机制开展调研,撰写了《坚持“两山”理念、保障一江清水永送北方—关于财政支持丹江口水库生态保护修复的调研报告》和《关于探索建立水源区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报送财政部驻湖北监管局。三是在国家部委到湖北省开展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评估调研期间,代市委、市政府拟提出“关于跨区域调水生态补偿规模和机制有待完善问题及建议”的材料,向部委领导积极汇报有关情况。四是代市委草拟了《关于请求省财政支持的有关事项》,恳请省财政厅积极帮助十堰向财政部争取建立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资源税(费)分享机制。由于此项工作需从顶层设计、出台有关政策。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对上的汇报争取,着力推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资源税(费)分享机制工作取得突破。

(七)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一是加强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衔接,2021年从政府基金预算安排12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189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缓解因疫情和经济下行等因素带来的财政减收增支压力。二是及时清理专户资金,2021年初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往来资金专户进行了清理,收回财政资金4751.86万元,统筹用于民生等方面支出。三是为缓解财政收支矛盾,对近年来市级财政收支结构和财力情况进行分析,对部门预算项目进行梳理,初步提出统筹财政资源,优化支出结构的思路。下一步将积极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汇报。

(八)深化预算编报改革。一是以预算管理一体化为契机,建立完善以项目库为源头的预算管理机制,所有预算支出都要以预算项目的形式纳入项目库,并根据各类预算支出性质和用途将预算项目分为人员类项目、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二是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持有保有压,从严从紧加强项目支出管理,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切实兜牢“三保”底线。三是组织做好2021年预决算公开工作,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预决算公开的要求,在法定时间内,按照统一模板,在统一平台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算信息,部门预算还进一步增加了绩效信息的公开内容。下一步,将按照预算法的有关规定,从部门预算公开拓展到单位预算公开。

(九)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改革。一是主动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汇报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工作情况,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二是按照省财政厅的要求,做好业务流程的梳理和比对,完成市直预算单位的单位编码排序,组织开展预算单位基础信息、在职和离退休人员、银行账户信息、财政内设科室等基础信息收集和填报。三是对部分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情况进行深入调研,为下一步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四是通过调研、组织专题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预算管理一体化的宣传力度。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推动我市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实施。

(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组织单位对2020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实际完成自评项目873个,项目金额32.78亿元,自评金额较上年增长36.7%,完成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单位83家,覆盖所有一级预算单位;在单位绩效自评的基础上,正在组织开展第三方机构再评价,并要求评价结果有明确的预算调整建议,如“调减项目、取消项目、整合项目、重点监督执行项目”等,以加强财政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和调整环节的统筹应用,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和预算安排的调整挂钩机制;通过内部征询,筛选了30个重点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委托10家中介机构开展了重点评价工作,涉及评价金额17.18亿元,并试点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进行重点评价,进一步扩大评价范围;3月中旬预算绩效管理科已将市直一级预算单位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进行网上公开,后期将会公开绩效评价相关信息;对市直77家预算单位2020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了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市委目标办应用;积极主动向市人大、市政府报告预算绩效管理和重点绩效评价情况,通过高位推动,提升预算单位绩效管理意识;邀请市湖北职业技术学院两位长期从事人大预算绩效管理审查的专家,根据审查中出现的问题,针对第三方机构进行专题培训,提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业务的水准。

(十一)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4月10日,举办2020年度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业务培训暨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启动会,讲解综合财报的编制要求、系统操作;5月20日,基本完成对市直部门财报的修改审核工作;5月30日,完成市直总预算财报、土储财报的编制工作,并进行了财报报表间抵消;对部门财报、土储财报、总预算财报进行了合并,形成市直综合财务报告,在6月5日前完成了市直综合财政报告的撰写工作。

(十二)财政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改革。向市政府专题报送《关于将十堰政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纳入市财政局管理的请示》(十财产文[2021]163号),经市政府批准,变更由市财政局履行市政信担保公司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并由市财政局负责提出董事长建议人选;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于2021年4月14日印发了《十堰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价实施办法》(十财产发[2021]100号),并指导市政信担保公司遵照执行,全面履行市政信担保公司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

(十三)推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2020年底,市财政局会同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已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了省级统筹在2021年顺利实施。目前,税务机关每月征收的企业养老保险费统一缴入省级,以直达方式全部归集至省级国库。每月,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会同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待遇支出计划,报省厅申请发放资金,拨付市本级养老保险待遇资金,并做好相应的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实现了基金统收统支模式的省级统筹。

(十四)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紧抓“采购需求”和“采购文件编制”两个环节,逐步实现专家从采购决策向提供专业转变;履行财政部门牵头职责,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各项工作:3月9日,组织召开了由人民银行十堰中心支行、市经信局以及13家金融机构负责人参加的十堰市市级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推进会,4月13日在十堰市财政局官方门户网站对我市市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政策进行解答,并在十堰晚报、秦楚网开设专栏对此项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截至目前,市直各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累计完成线上融资金额达1190万元,有效缓解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十五)推进契税改革。开展了契税征管情况调研,完成了契税征管情况调研报告,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并对省财政《关于契税若干事项执行口径(征求意见稿)》及《湖北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及免征减征办法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改革项目进度较慢,如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这两项改革分别涉及到省发改委、省交通厅与省财政厅联合下达资金分配文件后,市级财政部门才能及时拨付相关资金,推进改革。

(二)相关预算单位人员薄弱,业务不熟。主要表现在预算编报改革报送财报错误较多且十堰市无驻点工程师,导致编制困难。

(三)改革重视度不足。主要表现在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参与积极性不够高,且绩效专家比较匮乏,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预算绩效管理的发展。

三、下半年改革推进措施

(一)紧扣目标,加大督办力度。按照年初局系统改革文件要求,紧扣时间节点,逐项抓好督办落实。

(二)再加措施,着力落实责任。依照职能划分,改革事项随职能落实,确保各项改革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三)严格考核,确保完成改革目标。采取分工协作,统筹协调,对分解落实的责任单位(科室)对标对表,逐项抓好考核评审,圆满完成年度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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