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加大财政投入促进《社会保险法》落地落实
近年来,竹山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持续加大公共财政投入,促进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
聚焦养老服务,保障“老有所养”。加强预算保障,落实地方应承担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缴费补贴、丧葬费等4722.77万元。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支缺口12717万元。
聚焦困难救助,保障“弱有所扶”。集中财力坚决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安排128.16万元为四类人员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助160271名低保户、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参保缴费。
聚焦医疗服务,保障“病有所医”。落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级财政补助资金1795.92万元;安排2223万元资金资助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聚焦部门责任,保障“收支平衡”。严格依据《社会保险法》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要求,将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纳入预算管理,确保收支平衡。2024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收入累计12.37亿元,同比上年增长12%;支出累计11.79亿元,同比上年增长14%,基金滚存结余10.09亿元。保障了全县1.49万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按时发放,累计发放金额6.87亿元;为8.27万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发放养老金1.75亿元;为1190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1909万元,为87人落实工伤保险待遇,切实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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