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3558万元冬春救助资金全部足额发放到位
1月30日,我市2025年度3558万元冬春救助资金已通过“一卡通”全部足额发放到位,通过精准施策惠及全市受灾困难群众及特殊群体23.3万人,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安心过节。
一是优先保障资金到位。全面摸排受灾群众基本情况,严格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原则,核定需救助人员及数量,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冬春救助补助资金3358万元。根据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规定,督促各县市区严格按救助标准落实地方配套资金200万元。
二是精准直达救助对象。重点覆盖倒房重建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特殊群体,采用 “一卡通”“社保卡” 直达模式,标注专用标识、发送到账提示,实现“应救尽救、直达快享”,杜绝资金截留风险。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监管。建立“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核查”全链条监管机制,公开救助政策、资金额度及发放名单,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每一笔资金精准直达受灾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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