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财政监督职能 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治理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紧紧围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聚焦群众关切和小微权力,以基层财政内控机制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切实维护农民集体权益。
压实责任,统筹推进专项治理。按照市级抓统筹、县级抓推进、乡镇抓具体落实的工作要求,召开全市财政系统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治理工作视频推进会,建立工作周报制度,组织县乡财政部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定期对存在自查问题少、整改进度慢的县(市、区)进行重点提醒,通报工作进展,指导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协同配合、会商研判机制,推动专项治理有力有序开展。
聚焦重点,持续强化督导检查。围绕“负责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性审核”职责分工,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审计局等部门联合开展重点审计、驻点检查等工作,对全市10个县(市、区)财政部门专项治理推进情况进行全面督导,重点检查“白条”抵库、坐收坐支等违反财政资金管理、违反财务管理规定、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情况,加强工作调度,督促整改销号,推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相关制度。
规范管理,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强化基层财政内控建设,组织县(市、区)财政部门建立基层财政职能职责、规范管理、内控负面事项清单,系统梳理乡镇财政所履行本辖区财政预算管理、收支管理、财政性资金监管等职责情况,将所有财政部门管理的资金纳入预算一体化系统管理,坚决落实1个乡镇财政所只能设置1个零余额账户和1个代管资金财政专户的管理要求,把资金监管贯穿到项目实施全过程,全面构建“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的内控体系,切实防范资金管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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