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统筹3.14亿元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升级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统筹各类资金3.14亿元,用于中心城区(张湾、茅箭、经开区)老旧小区改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供水供电转改直、住房保障等项目建设,让城市更宜居、群众更安居。
财政资金向“补短板”倾斜。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按每部奖励10万元标准继续给予补贴,进一步明确供电“转改直”市区两级分担比例、完成供水“转改直”奖补标准。2024年,累计拨付3.14亿元改造老旧小区144个,惠及居民6万户,拉动投资近19亿元。
审批流程向“精简化”转变。减少市级“一事一议”审批拨付流程,将资金拨付审批权下划至区级,以转移支付形式,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奖补资金、供水转改直奖励资金等下沉区级,增加区级自主权力和财力。2024年,市财政拨付加装电梯奖补资金2000万元、共同缔造老旧小区供水转改直奖励资金1544万元。截至11月底,已完成加装电梯78部,完成年度计划的96.3%。
资金监管向“全过程”覆盖。在资金筹集、资金分配、预算执行、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积极协同主管部门,按照“一次性下达、重点抽查、年终清算”模式,强化全过程监管服务,激发区级政府担当作为积极性,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切实把民生实事办好办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下一步,市财政部门将密切跟踪政策信息,加强分析研判,精准把握政策方向,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充分“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持续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改进服务保障民生的措施办法,让十堰城市更靓、民生底色更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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