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出炉财政补助力度持续加大医保新政显现四大利好
8月26日,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2024年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补助力度,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分别较上年微增30元和20元,每人每年分别不低于670元和400元。
在人均预期寿命不断增长、医疗消费水平持续提升的背景下,合理提高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是巩固提升待遇水平和确保制度平稳运行的客观需要。
新医保四大利好惠民
第一,“门诊共济更广泛”--继续巩固住院待遇水平,稳步提升门诊保障水平,全面推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落地落实。
根据《通知》公布的数据,居民医保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在70%左右。国家医保局鼓励各医保统筹地区要量力而行,巩固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医保基金的承受能力,提升门诊保障水平。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扩大到近亲属。近亲属是指《民法典》中规定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近亲属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近亲属,也可以在报销医疗费用时,使用关联的职工医保参保人的个人账户来结算。
第二,“大病报销更精准”--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大病患者高额医疗费用保障精准度。
谁也不敢保证自己的身体不生病,如果生大病了,医疗开支就比较大,对于个人及家庭来说,都是沉重的经济负担。为了让有限的医保资金用在刀刃上,《通知》明确要提高大病保险的精准度,合理确定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原则上不能高于当地上年度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最高支付限额要达到上年度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另外,报销比例要向大病倾斜。
第三,“生育保障更全面”--将产前检查费用纳入门诊保障,合理提高住院分娩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水平。
孩子不仅是家庭的希望,也是国家未来的希望。为了减轻孕妇家庭的费用支出,《通知》明确将符合规定的产前费用纳入医保的门诊保障,享受普通门诊的统筹待遇。另外,如果孕妇住院分娩,要提高生育费用保障水平,减轻居民医疗费用的负担。
第四,“参保待遇更公平”--建立对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凸显制度公平性。
《通知》要求各省按照国家明确的方向对连续参保人员设置相应的激励措施并严格执行。连续参保激励是连续参保满4年,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可以享受连续参保激励,按照规定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零报销激励是当年基金零报销,次年可享受激励,按规定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两项措施独立设置,自2025年起执行,符合激励条件的,均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主办单位:十堰市财政局 地址:十堰市北京中路82-A号 技术支持:十堰政府网
电话:0719-8418624 邮箱:syczxx@163.com 鄂ICP备06007886号-5 网站地图
鄂公网安备 4203020200014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20300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