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财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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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十堰市财政局对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如下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数据统计时间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6年以来,十堰市财政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到位,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并执行由局机关办公室和财政监督检查局共同牵头,各业务科室和局属单位共同参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批流程,实行由科室(单位)负责人、分管局领导、局长三级领导审批制度;提高了政府信息报送工作效率,按要求及时通过“财政门户网”、“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公开有关财政政策、资金以及工作动态;建立了政府信息考评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市财政局系统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规范化管理。2016年,十堰市财政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6年,十堰市财政局共公开财政政务信息464条,市直共上网公开财政资金 73 项,涉及财政资金  22738.25万元,其中:公开到人(户)资金37 项,金额14343.61万元;公开到项目资金 36 项,金额8394.64万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政策法规类信息:包括财政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
  2、业务类信息:年度预决算报告、部门预算、财政专项资金、政府采购、行政许可审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信息。
  3、工作动态信息: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部署情况、财政改革与管理工作情况、财政局党建工作情况、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情况等。
  4、便民服务类信息:公共服务、办事指南、咨询与投诉。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十堰市财政局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有五种:一是从方便公众出发,注重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电台等大众媒体的影响和作用进行信息公开。二是通过“十堰财政门户网”、“十堰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将新颁布的财政法律法规,财政政策执行情况、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财政工作动态进行公开。三是通过十堰市财政局内部刊物《十堰财政信息》、《十堰财政》杂志等对财政各方面工作进行公开。四是编辑《十堰市财政收支月报》和《十堰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季报》,对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上报和公开。五是通过组织在公共场所进行财政惠民、惠企政策宣传,定期开展“送法下乡”等活动,方便人民群众快速的了解和掌握各项财政惠民、便民政策和各项财政法律法规。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15年,十堰市财政局共通过“市长热线12345”,共受理咨询32件,均按要求对咨询人进行了回复,并征得咨询人满意。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本报告年度,十堰市财政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报告年度,十堰市财政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十堰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在目前的基础上应扩大公开范围,加大对财政政策、财政举措、财政监督的披露。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运行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今后,我局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及时对政府网站进行更新维护;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制度、保密监督管理制度等,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