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十堰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行政复议情况等内容,数据统计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十堰市财政局门户网站(www.sycz.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十堰市财政局信息科联系(地址:十堰市北京北路89号,邮编:442000,电话:8102699,传真:8102698,电子邮箱:hbsyczxxzx@163.com)。
一、概述
2013年,十堰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十堰市人民政府2013年中心工作,坚持服从、服务于财政改革与发展的原则,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为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进一步健全了政府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创新政府财政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拓展政府财政信息公开的深度和范围,扎实有效地开展政府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了财政工作的发展,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于2009年10月按照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调整了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先锋同志任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监督局,由财政监督局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为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积极性,局领导不断加强指导和协调,财政监督局、局办公室及时传达学习各级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从而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领导和组织保障。
二是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充实公开内容。根据《条例》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我局于2013年7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职责与工作流程的通知》(十财监发[2013]197号)明确规定我局各科室(单位)公开工作职责,由各科室(单位)负责按时公开,各科室负责人对公开的信息负责审查,重要信息须经分管局领导审定,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依法不予公开;监督局定期对各科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同时针对群众关心的财政热点问题,监督局对财政信息进行了分类,按照要求确定了科学、合理的公开方式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和市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全面、准确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3年1月1 日至2013年12月31日,我局在湖北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十堰市人民政府网、十堰财政网、十堰市会计网主动公开政府财政信息累计651条,其中在湖北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公开信息181条、十堰市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财政信息51条、十堰财政网450条、十堰会计网68条。主要情况如下:
1、机构职能类信息
主动公开机构职能类信息,包括工作职责、领导分工、内设机构等。
2、政策法规类信息
主动公开政策法规类信息30条,主要包括政府各类规章11、各类规范性文件19件。
3、工作动态、业务工作类信息
主动公开工作动态、业务工作类信息252条,
4、人事信息类信息
主动公开人事类信息4条
5、财务类信息
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1条、收支管理类信息12条、部门预算11个单位、各类资金及政策分配依据52项,金额6.16亿。
6、办事指南
主动公开办事指南、流程类信息24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3年,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十堰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十堰市财政网、十堰市会计网”进行了升级改版。新改版网站强化了政务公开、信息宣传、办事服务等功能,丰富了信息资源,增强了网站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切实做好网站日常维护、管理工作,注重以政务公开网、政府网、门户网站为窗口,及时发布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财政信息,详细介绍和解读有关财政政策。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网上咨询、投诉回复工作,2013年市财政局接收湖北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市政府门户网站群众对财政部门的政策咨询、建议、举报、投诉等各类信件共计119件(财政与编制网69件、政府网50件),收到经市政府批转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38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8件,政协委员提案20件),我局按照政策规定全部及时全面地做了详细回复,均按时办理完毕,及时办理率达100%。对在网站进行咨询、投诉的,工作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把群众的咨询事项答复好、落实好,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1828号)要求,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没有向申请者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工作,2013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查工作,对拟公开的各类信息,由科室(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实条例》的要求对需要公开的内容进行核实,依照有关保密的规定进行保密审查,根据信息内容和职责权限分别提请本科室(单位)负责人、分管局领导批准后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开,局办公室和监督局定期进行检查。2013年我局公开信息无任何泄密情况发生。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按照“公开透明、阳光高效、服务社会”的原则,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梳理,积极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对财政信息公开内容的重点还不够突出、全面,内容的相关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我省财政信息公开平台与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不统一,目前工作重复。
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局将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制定合理化的工作措施:一是按照上级统一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不断充实公开内容,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为一项基本工作的制度,进一步突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突出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特别是涉及民生的各类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财政行政许可事项、政府采购、税费征收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财政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进一步健全完善了财政信息发布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切实增强公开效果,让群众听得清楚、看得明白,便于知情、参与、监督。二是进一步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畅通公开渠道,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利用电子触摸屏、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等形式,进一步全面加强财政公众网站建设,以财政公众网站为财政信息公开主要载体,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提供在线服务、解答公众咨询,将财政政策法规及相关工作制度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确保财政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充分结合起来,通过健全机构、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强化监督等,建立各负其责、运转协调、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持续开展。
二0一四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