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43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11081117/2024-01924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日期
2024年01月08日 17:02:01
发布机构
十堰市财政局
文号

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43号提案的答复

付必久委员:

您建议建设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符合财政部2022年10月印发《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对加强市直国有资产管理,推进国有资产共享共用和调剂使用,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近年来,全市财政部门积极推进资产盘活,探索公物仓建设,已经取得较大进展。一是积极探索实体公物仓建设。2021年张湾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在装备产业园建成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投入使用。以集中管理、统筹调剂、循环共用的管理模式,实现资产在全区范围内优化调剂使用,实现资产利用效益最大化。为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建设公物仓提供了经验。二是推行分散实体公物仓试点。部分利用闲置办公室,建立分散公物仓。如市财政局建立公物仓1个,将6.13事故处置购置办公设备、楚商大会购置办公设备进行回收保管,在市直单位进行共享调配,节省了财政成本,提高了资产使用率。三是积极建设线上虚拟公物仓。依托全市市直资产管理系统,拟增加公物总仓模块,统计全市上报闲置资产信息,分类登记入库。使用单位在系统可查询申请上报闲置资产,结合单位使用需求,通过调拨、调剂、借用、租用等方式对纳入公物仓管理的资产进行科学调剂。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与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密切合作,整合资源,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稳步推进公物仓建设,逐步建立实物公物仓和虚拟公物仓一体推进,大型公物仓和分散公物仓相协调的十堰公物仓建设模式,从而优化资产配置、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资产管理绩效。

最后,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