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鄂财监〔2025〕23号)要求,十堰市财政局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对市直4个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会计信息质量、5个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等情况实施了监督检查。现将被查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公告如下: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方面
1.预算执行不规范。单位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不严格,存在超预算列支、挪用项目经费的情形。
2.财务核销不合规。单位财务审核把关不严,存在超标准、超范围核销及附件不齐全等问题。
3.会计核算不规范。单位存在未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未按要求计提坏账准备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会计科目使用错误等情况;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处理。
4.会计档案管理不规范。某企业2024年度会计账簿、纳税申报表未及时打印装订归档。
5.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到位。单位内部审计监督不到位,内部制度存在走过场的现象。如某单位在与企业签订采购合同时,出现合同签订时间逻辑不符,合同执行时间早于签订时间的现象。
(二)会计师事务所方面
1.会计信息质量方面。个别会计师事务所未建立财务账,未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纳税申报表及纳税申报财务报表等关键财务资料。
2.执业质量方面。存在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况下出具审计报告;复核程序执行不到位;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审计报告用章不符合规定;审计工作底稿归档不规范;审计报告备案赋码不合规等问题。
二、处理处罚情况
市财政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分别对被检查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被查单位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整改,调整相关会计科目,同时对违规违纪资金进行了追回。对于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规定的程序将检查报告及处理建议上报湖北省财政厅。
2025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