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会计管理局关于领取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的公告

索引号
011081117/2023-06534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日期
2023年02月13日 10:37:11
发布机构
十堰市会计管理局
文号

、领取地点

考试成绩合格考生请到中资格考试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会计管理部门领取证书。

忘记报名无法确证书领取地点的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入考试合格信息查询”模块,查询证书管理管理的第12-15数字即为报名点会计管理部门代码。县市区会计管理部门代码如下:

市直

1151

郧阳区

1152

丹江口市

1153

房县

1154

竹山县

1155

竹溪县

1156

郧西县

1157

茅箭区

1158

张湾区

1159

经济技术开发区

1160

武当山经济特区

1161

二、领证时间

市直考生自公告发布之于日起到市会计管理局(河北路27号)会计人员管理科领取,联系电话:0719-8671937。各县(市)区领取时间以各县(市)区会计管理部门通知为准。各县(市)区会计管理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名称

联系方式

地址

郧阳区

0719-7222912

城关镇金沙路18

丹江口市

0719-5206198

丹江口市北京路1

房县

0719-3224399

房县城关吉甫6

竹山县

0719-4225165

城关镇人民路90

竹溪县

0719-2723874

城关镇宾馆69

郧西县

0719-6222028

郧西大道11

茅箭区

0719-8789401

茅箭区武当路71

张湾区

0719-8113550

朝阳北路9

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0719-8319513

白浪中路88

武当山经济特区

0719-5665203

永乐路16

三、领证方式

直考生结合本人实际选择适合领证方式

1现场领取。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证书收签表上签字后,领取资格证书及合格登记表。非本人领取的,凭代领人身份证原件、被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领取证书及合格登记表。

2邮寄送达。考生提出申请,工作人员确认同意后,证书可通过邮方式送达本人

各县市区考生所属地会计管理部门要求领取证书

其他事项

1、前往领取证书的考生自觉佩戴口罩,保持距离,做好个人防护

2、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的学登记,会计考办已通过会计人员管理系统集中办理

十堰市会计管理局

2023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