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索引号
011081117/2023-00402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日期
2023年01月05日 09:33:21
发布机构
十堰市财政局
文号

初级资格考生:

便于广大考生及时领取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现就领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证书领取地点

参加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请到考试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会计管理机构领取证书。

忘记报名无法确证书领取地点的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入考试合格信息查询”模块,查询证书管理管理的第12-15数字即为报名点会计管理机构代码。县市区会计管理机构代码如下:

郧阳区

1152

江口市

1153

1154

竹山

1155

竹溪县

1156

郧西县

1157

茅箭

1158

张湾区

1159

开区

1160

武当山经济特区

1161



二、领证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发放证书,具体领取时间以各县会计管理机构通知为准。各会计管理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名称

联系方式

地址

郧阳区

0719-7222912

郧阳区城关镇金沙路18

丹江口市

0719-5206198

丹江口市北京1

房县

0719-3224399

房县城关吉甫6

竹山县

0719-4225165

竹山县城关镇人民路90

竹溪县

0719-2723874

竹溪县城关镇宾馆69

郧西县

0719-6222028

郧西大道11

茅箭区

0719-8789401

茅箭区武当路71

张湾区

0719-8113550

十堰市朝阳北路9

十堰经济开发区

0719-8319513

白浪中路88

武当山经济特区

0719-5662090

武当山特区永乐路16

三、领证方式

考试合格考生湖北省财政厅网站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中完成信息采集后,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资格证书和合格登记表。非本人领取的,考生完成信息采集后,凭代领人身份证原件、被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领取证书和合格登记表

其他事项

前往领取证书的考生请佩戴好口罩,保持距离,做好个人防护

十堰市会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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