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证书发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索引号
011081117/2021-36088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日期
2021年10月27日 17:18:02
发布机构
十堰市会计管理局
文号

广大考生:

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发放工作即将开始,为保证考生及时领取证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地点

考试成绩合格考生请到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时所选择的县市区会计局领取证书。

二、领证时间

市直成绩合格考生请于11月1日起到市会计管理局(河北路27号)会计人员管理科领取,联系电话:0719-8671937。各县(市)区成绩合格考生领取时间以各县(市)区会计管理局通知为准。各会计管理局联系方式如下:

名称                联系方式              地址

郧阳区会计管理局 0719-7222912 郧阳区城关镇金沙路18号

丹江口市会计管理局 0719-5206198 丹江口市均州一路29号

房县会计管理局 0719-3224399 房县城关镇吉甫路6号

竹山县会计管理局 0719-4225165 竹山县城关镇人民路90号

竹溪县会计管理局 0719-2723874 竹溪县城关镇宾馆路69号

郧西县会计管理局 0719-6222028 郧西县城关镇郧西大道11号

茅箭区会计管理局 0719-8789401 茅箭区武当路71号

张湾区会计管理局 0719-8113550 十堰市朝阳北路9号

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会计管理局 0719-8319513 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浪中路88号

武当山经济特区会计管理局 0719-5665203 武当山特区永乐路16号

三、领证程序

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及合格登记表。非本人领取的,凭代领人身份证原件、被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领取证书及合格登记表。

十堰市会计管理局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