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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落实激励机制 提升支农资金使用成效

来源:农业农村科 发布时间:2022-12-29 发布者:


为进一步激发各县(市、区)乡村振兴工作积极性,今年来,市财政局积极探索支农工作激励方式,通过奖优惩劣有效促进支农资金充分发挥使用成效。

建立农担绩效考核奖励机制。由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省农担十堰分公司共同各县(市、区)2022年度推进农业信贷担保扩规增效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考核成绩排名前三的县(市、区)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奖励,激励各县(市、区)积极推进农业信贷担保工作,主动帮助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解决融资难题

建立农业产业发展激励机制。会同市农业农村局综合考量各县(市、区)2022年度粮食安全保障、“菜篮子”工程、“种业工程”、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等方面工作成效和农业产业项目库建设质量,对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给予一定激励性资金,用于引导县级加强招商引资和项目绩效管理工作促进农业产业发展成效提升。

建立衔接资金项目奖惩机制。根据各县(市、区)2022年乡村振兴工作成效、财政和乡村振兴部门工作质量、全省衔接资金绩效评价等次等因素,会同市乡村振兴局对各地激励性支持一批乡村振兴项目,并对在全省衔接资金绩效评价中获得A等和B等的县(市、区)财政和乡村振兴部门分别给予适当激励资金对获得C等次的县(市、区)不予激励,奖优罚劣,促进各地在乡村振兴工作中“比学赶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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