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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堰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预算科 发布时间:2020-01-14 发布者:


——202016日在十堰市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大会报告我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十堰建市5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减税降费力度不断加大,财政收支平衡难度前所未有。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加力提效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强生态各项工作,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全市预算执行总体符合预期。

2019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99629万元,增长5.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61923万元,增长6.6%;非税收入完成337706万元,增长4.1%分级次看: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37367万元,增长4.5%,占调整预算的101.4%四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93830万元,增长10.4%;五县(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68432万元,增长3%。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058585万元,增长8.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重点报告2019年市本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市本级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为919771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7367万元;转移性收入333488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48916万元。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税收收入完成301951万元,增长7%。其中:国内增值税完成66617万元,下降3.1%;改征增值税完成15095万元,增长7.4%;企业所得税完成27754万元,下降26.7%;个人所得税完成8888万元,下降53.6%;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29312万元,增长4.2%土地增值税完成26149万元,增长4.7%;契税完成58528万元,增长86.9%;其他税收完成69608万元,增长19.8%。非税收入完成135416万元,下降0.7%

转移性收入主要是:返还性收入2259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3382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0137万元调入资金111904万元上年结余15027万元

债务收入主要是:新增地方一般政府债券收入32280万元,再融资债券收入116636万元。

2019年,市本级公共预算支出总量为913877万元。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78973万元;债务支出116636万元;转移性支出18268万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8973万元,分项目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475万元;国防支出102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4417万元;教育支出14930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637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16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2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404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2293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0713万元;农林水支出2557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84697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8359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963万元;金融支出251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7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22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01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594万元;其他支出361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835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89万元

2019年,市本级收支相抵,结余5894万元。其中需结转2020年安排支出5844万元,净结余50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量与调整预算之间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本级收入和上级转移支付增加;二是按照省高质量发展要求,将原在市本级列支的部分项目调整到区级支出,同时相应调减市本级转移支付收入。以上数据为快报数,待省对市本级2019年度决算批复后,再依法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620602万元,其中:市本级基金收入456140万元;转移性收入10188万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151640万元;调入资金2634万元。

市本级基金收入的主要项目是:土地出让金收入424458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3656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8026万元

转移性收入的主要项目是:交通运输4054万元,其他6134万元。

2019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620602万元,其中:市本级基金支出524161万元;调出资金96441万元。

市本级基金支出的主要项目是: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1206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054万元,其他支出82633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524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67万元

2019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592万元,其中:利润收入510万元;股利、股息收入1万元;上年结转81万元

2019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592万元,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423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1万元;调出资金148万元(按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2019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511603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3049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3503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1067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6155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7940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831万元。

2019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400703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757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2539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0387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6097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7221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5262万元。

2019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10900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2019年由于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增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超收等因素,我们按要求对当年市本级政府四本预算收支进行了调整,调整报告已经法定程序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9年财政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综合施策抓收入,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2019年,面对经济持续下行、国家减税降费力度不断加大等因素影响,全市财税部门迎难而上,多措并举,积极筹措可用财力,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一是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密切关注经济走势,定期召开财税收入联席会,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税源监控,加强收入监测分析,强化收入质量,有效促进了财政收入平稳增长。2019年,全市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1.8%,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加大上级转移支付争取力度。抢抓重大战略、重大政策实施机遇,主动作为,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努力增加地方可用财力。2019年全市共争取到位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49.85亿元。是依法合规拓展融资渠道。围绕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到位一般债券资金15.09亿元、发行棚改、土储等专项债券资金22.83亿元,全部用于民生领域。是强化资金统筹。及时清理存量资金,按政策收回单位结余结转资金及专户资金4.77亿元,全部用于落实“三保”支出;加强“四本预算”统筹衔接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9.66亿元,支持市级重点项目建设

2、优化支出调结构,集中财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行政运行成本,对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和医院部门预算中的一般性支出,分别按15%10%5%进行压减,收回资金1.3亿元,全部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2019年,全市民生支出333.2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1%增长6.9%。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筹措资金8722万元,落实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教育资助、生均公用经费提标等政策进一步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拨付资金18596万元,继续支持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及教学设备更新支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筹措资金7.41亿元,支持十堰市青少年户外培训基地建设和十堰市传媒中心迁建;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2300万元,持续推进全域旅游规划及重点旅游项目落地。支持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筹措资金46.98亿元,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等社保提标政策;筹措资金10.53亿元,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启动物价补贴联动机制,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等四类保障对象154.63万人/发放临时价格补贴6118.43万元,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支持重点民生项目建设。安排资金4.52亿元,支持市妇幼保健院、市殡仪服务中心、市老年人养护中心、公共实训基地等项目实施筹措资金16.24亿元,加快推进公租房、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支持综合交通体系建设,拨付武当山机场运营、航线补贴资金3.5亿元筹措资金5.34亿元,支持北京路综合改造二期工程、316国道千字沟至艳湖段等市政项目建设;安排项目资本金2亿元,用于十堰高铁东站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打通城际交通瓶颈支持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安排资金8650万元,重点用于市政道路设施维修、环卫设施更新及公益广告刊播等。

3、创新投入促发展,积极推动新旧动能转换。

充分发挥财政职能,进一步整合优化财政政策和资金,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强化对支持新动能、新路径、新结构、新规模、新技术和新经济的导向作用,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2019年全市新增减税34.2亿元,其中增值税减税16.7亿元,企业所得税减税7.2亿元,个人所得税减税6.1亿元,“六税两费”及其他减税4.2亿元新增减税户50余万户,惠及面达99.8%,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全面落实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新政策,降低企业社会保险费2.3亿元,为693家企业发放稳岗补贴1983万元,稳定就业岗位近5.5万个,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二是鼓励科技创新。整合财政专项资金18323万元,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工业企业科技创新、技术改造、转型升级。三是缓解融资困难。继续通过“过桥资金”、“助保贷”平台,为145家企业解决融资贷款12.54亿元;筹资6800万元,与省担保集团开展新型再担保业务合作,为79家企业提供担保服务2.52亿元。四是做大产业基金。充分利用规模为5.38亿元的湖北道合新能源产业基金,支持我市湖北锂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动力电池项目及相关新兴汽车产业链发展;积极与省级县域经济发展基金合作,签约两支总规模30亿元的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支持我市工业实体经济发展。支持重项目建设。拨付资金7.64亿元,兑现政企合作“1+5”战略协议支持东风小康、双星东风等省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4、扎实打好攻坚战,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把防风险作为底线任务,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健全债务管理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债务的统计分析跟踪监督。妥善化解存量债务,全年拨付资金14.1亿元,用于市城投公司偿还到期债务。紧抓再融资债券机遇,2019年争取到位政府再融资债券23.3亿元,缓解地方偿债压力积极推进融资平台转型,成立专班制定市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发展工作方案,整合相关市属国有资产和资源,组建十堰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严控隐性债务增量,全面厘清政府隐性债务和企业债务,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加强金融风险防控,筹措资金2.2亿元,通过政银合作方式解决工行不良贷款包23.34亿元,有效防范金融风险。2019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410.28亿元,其中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133.73亿元,均控制在省下达我市政府债务限额422.63亿元和138.15亿元以内,总体来看,目前我市政府债务风险可控。

——大力支持脱贫攻坚。建立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加强各类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加大财政投入,2019年全市共筹措财政扶贫资金25.71亿元,比上年增加8.21亿元,增长46.9%全部用于支持精准扶贫、农产品加工及农村生态家园建设等。按政策落实好各项惠民资金,及时兑现生态公益林、耕地地力保护等补贴资金1.95亿元。建立“四位一体”医疗保障机制,按照人均300元标准,为全市83.3万农村贫困人口购买补充医疗保险全面落实省政府确定的“985”政策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整合资金0.46亿元,重点支持“两带”片区开发、“61”产业强农计划及美丽乡村建设。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拨付重大产业基金4.5亿元,鼓励县(市)搭建“助保贷”、“助农贷”平台,支持发展脱贫成效显著、见效快的特色产业及县域龙头企业产业化、特色化、品牌化建设。

——加大污染防治力度。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围绕“绿色生态市”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坚决打好“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筹措资金3.19亿元,支持神定河污水处理厂和泗河污水处理厂水质净化、提标扩能;拨付资金1.1亿元,确保城区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的运营维护。加快推进环境治理工程,筹措资金4.18亿元,支持百二河生态修复和中心城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拨付资金1.63亿元,用于地下管廊可行性缺口和入廊补贴。支持节能减排,统筹资金1.85亿元,用于新能源车推广运用。安排环保、创模专项3000万元,支持环境整治、生态文明创建等工作开展。拨付资金1000万元,保障全国生态文明论坛十堰年会顺利召开。

5深化改革提效能,不断健全完善财政治理体系。

不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坚持问题导向,逐步健全完善现代公共财政体系。继续推进全口径政府预算管理,加强四本预算有机衔接和资金统筹,集中财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缓解当前财政收支矛盾。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坚持“无预算不支出、先预算后支出”,严把支出政策审核关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定期清理盘活财政存量,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19我市在全省市州财政管理绩效考核荣获一等奖,获奖励资金1000万元。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积极配合人大对我市财政支出预算总量和结构、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部门预算、财政转移支付、政府债务和预算收入等方面审查;根据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反馈问题及时做好整改和说明;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财政预决算及执行情况的决议和意见,并在工作中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办法。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面对重重困难,全市财税部门克难攻坚,确保了财政平稳运行,财税改革和财政管理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是,应对新时代财政工作的新使命、新要求冷静审视财政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我们也清醒的看到,深化财税改革,推动完善高质量发展的财政制度体系仍面临诸多困难、矛盾和问题今后我们将在工作中通过创新机制、强化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20年预算草案

根据对当前经济形势研判,2020年全市财政经济形势依然严峻,收支矛盾将更加突出。收入方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发展为财政增奠定良好基础一批重大财源建设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开工建设,将为十堰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深入推进的“一城两带”战略,持续开展的项目拉练,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和项目实施为地方经济增长提供新动能但我们也应看到外部环境依然复杂严峻,贸易摩擦抑制全球投资和消费增长,国内周期性、结构性、体制性矛盾并存,需求增长放缓,实体经济仍较困难,减税降费力度不断加大,我市财政减收压力巨大。支出方面,保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等刚性支出增长较快,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功能、高质量发展社会事业等一批重大项目支出需求不断加大,既要落实好积极财政政策稳增长,又要加强财政运行监管防风险,确保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债务风险总体可控,财政运行压力巨大

(一)2020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

根据面临的财政经济形势,2020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湖北时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发展战略和决策部署,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提质增效,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坚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重点保障基本民生和重大政策支出;增强政府预算统筹能力,有效盘活存量资金,全力支持市级重大项目和重点领域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大预算公开力度,着力构建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管理制度。

2020年收入预算和支出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

2020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1259600万元,比上年增长5%。其中: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459200万元,比上年增长5%

2020年,市本级公共预算收入总量815098万元(含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4592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90000万元;上年结转5844万元;调入资金60054政府性基金调入6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54万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预计317040万元,增长5%;非税收入预计142160万元,增长5%

转移性收入中,返还性收入2259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22721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40189万元。由于一般转移支付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受中央、省政策性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实际执行与年初预算存在差异,待省决算批复后,将依法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2020年,市本级公共预算支出总量815098万元(含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8098万元;转移性支出17000万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842万元,国防支出226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1732万元,教育支出13424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500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787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714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723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970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7124万元,农林水支出4375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7138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465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409万元,金融支出303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84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94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38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798万元,预备费支出7800万元,其他支出39815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6000万元。

2020年,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三公”经费财政预算2947万元,比2019年减少795万元,下降21.2%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量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433200万元,其中:市本级当年基金收入428400万元,转移性收入4800万元。

市本级当年基金收入项目:土地出让金收入4119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90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7500万元。

202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433200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368400万元,其他支出4800万元,调出资金60000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0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15万元。其中:利润收入205万元,股利、股息收入10万元。

2020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15万元,其中:其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14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1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万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0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09713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3205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0212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1739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7857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7779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4422万元。

2020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62351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8756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20212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1415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7431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7645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5340万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相抵,当年结余47362万元。

三、2020年重大支出政策。

保障各类重大改革政策实施继续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对落实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导致减收的单位,给予经费补助,保障单位正常运转。贯彻过紧日子的思想,对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和医院的一般性支出,分别按15%10%5%压减预算。安排财政对养老保险补助资金2.5亿元,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平稳实施。适当提高政策内奖励性津贴补贴财政补助标准。

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安排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3166万元,重点用于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和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安排市级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产业和发展基金2000万元、市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4800万元,推动实体经济科技创新和转型升级。支持现代商贸、物流骨干企业发展,安排市级商贸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1200万元。支持旅游业发展,继续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2300万元,用于城市旅游宣传和发展。落实市委、市政府支持经济发展重大战略,统筹整合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6亿元,深入落实政府与东风公司“1+5”战略协议,积极筹措资金,支持东风装备公司整体搬迁。继续通过武当产业基金、重大产业发展基金、市级中小企业应急周转资金等财政性资金,加大对实体经济做大做强、转型发展支持力度。

全力支持脱贫攻坚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意见》精神,按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15%增列扶贫专项预算,将当年清理回收的可统筹使用的存量资金的50%以上用于精准扶贫,本年预算安排资金18004万元。继续全面落实“健康扶贫”政策,根据社会经济发展,不断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巩固兜底保障脱贫成果。

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坚持疏堵并举,有效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安排资金4亿元,用于到期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积极做好一般新增政府债券争取工作,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坚持专项债券融资与项目收益平衡原则,稳步推进专项债券管理改革,合理安排专项债券项目。加快推进融资平台转型,认真落实化解存量政府隐性债务实施方案。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防止变相举债融资。

积极支持污染防治支持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安排生态环保专项4000万元、生态建设专项3000万元,重点用于工业企业污染减排、生态文明项目创建及环保能力建设。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统筹安排城市污水治理专项1.5亿元,支持污水处理厂提标扩能、尾水净化、运营维护及垃圾处理厂渗漏液等项目实施;安排垃圾焚烧项目支出1800万元。积极筹措资金,支持百二河生态修复和中心城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

加强城市治理。加强城市维护建设,安排城市维护专项资金12620万元,用于新增道路维和市政工程建设;安排PPP项目资金24500万元,用于支付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费和林荫大道一号线、“7+1”天桥项目建设;安排城市路灯电费及维护专项2500万元。加强社会管理,安排人大代表走访选民经费400万元、社区网格员经费1890万元。着力打造平安十堰,安排专项资金6600万元,支持社会治安信息化、雪亮工程、交通视频监控系统及电子政务安可替代办公系统建设。支持城市交通建设,安排城市公交集团公益事业补贴及新能源车租赁补贴4680万元、武当山机场航线运营补贴25000万元。

支持教育事业发展足额落实各学段教育“免、补、奖、助”等教育扶贫政策资金,实现教育资助全覆盖。进一步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待遇。高职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再提高1000元。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水平,增加公办学前教育生均经费500元,扩大学前教育和普惠制教育资源。安排资金13000万元,支持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化解历史债务。积极筹措资金,支持汉江技师学院整体迁建。落实好东风公司教育辅体剥离及东风汽车技师学院移交后地方财政保障政策。

强化社保民生政策兜底按政策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人均550元,并落实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提高地方负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至人均65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9元。全面落实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继续实施降低社会保险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促进扩大就业。继续实施稳岗补贴,减少失业,稳定就业。

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整合资金4600万元,设立乡村振兴及农业产业化专项,持续推进竹房城镇带、汉江生态经济带建设。大力推进“61”产业强农计划,积极筹措资金,突出支持茶叶、林果、草牧业、中药材、蔬菜、水产(饮)品等六大特色产业开发。安排资金130万元,进一步支持培育新型农民经营主体。继续通过重大产业基金,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培育壮大优势骨干企业,促进县域产业向绿色化、品牌化、集群化、高端化发展。

扎实做好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工作

2020年是党和国家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收官年,我们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力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实施,精准发力做好财政改革各项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就。

(一)强化措施抓收入征管紧盯财政收入增长预期目标,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变化,深入研究财税改革,认真分析税源结构及增减收因素变化,增强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抓收入组织协调,严格执行税收和收费政策,既全面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又不违规减免税费,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进一步完善征管手段,创新征管模式,确保财政收入合理增长和收入质量不断提高。加大向上争取力度,积极筹措可用财力,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二)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将节省下来的资金优先安排用于落实三保支出。硬化预算约束,从严控制年初预算安排以外的支出,从严控制重大项目超概算建设,从严控制新上项目。集中财政资源向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配置,向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民生保障、补短板等重点领域倾斜。

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发挥政府基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引导优质资源和服务向先进制造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集聚,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力度,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政府投资评审等财政服务供给,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

)全力以赴保障打好打赢脱贫攻坚坚决落实好财政扶贫资金筹集、分配、统筹、监管的责任。进一步完善财政扶贫投入机制,加大涉农资金统筹使用力度,集中财力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充分保障攻克贫中之贫、坚中之坚各项工作顺利实施。加强扶贫资金监管,严格实施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预算绩效管理贯穿项目管理各个方面,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将绩效管理深度嵌入政府预算管理工作中,加快构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绩效评价机制。强化绩效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激励约束机制,与预算安排挂钩,低效无效支出一律消减。

支持和配合人大依法开展预算审查监督。进一步实《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要求,提高支出预算和政策的科学性、有效性。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算的决议,及时报告落实工作安排和进展情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结合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健全完善支出预算和政策上下功夫。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财政工作意义重大,完成今年预算目标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迎难而上、开拓进取,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扎实做好财政预算各项工作,为推动十堰高质量发展,奋力打造湖北区域性增长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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