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
一、项目名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
二、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
3.办理:按照有关法规对申报的出租出借事项进行审核;
七、办公电话: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科 8102663;
八、办事地点:十堰市北京北路89号
主办单位:十堰市财政局 地址:十堰市北京中路82-A号 技术支持:十堰政府网
电话:0719-8418624 邮箱:syczxx@163.com 鄂ICP备06007886号-5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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