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登录 |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会计管理 > 会计管理

关于印发《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22]14号)

来源:财政部 发布时间:2022-07-27 发布者: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适用《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的资产管理产品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

2022年5月25日

[ 打印 | 收藏 | 关闭 ]

主办单位:十堰市财政局 地址:十堰市北京中路82-A号 技术支持:十堰政府网

电话:0719-8418624 邮箱:syczxx@163.com 鄂ICP备06007886号-5 网站地图

鄂公网安备 4203020200014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20300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