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会计人员结构不优、财经知识更新不快、业务素质不均衡的现状,竹山县采取三项措施,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升财会人员能力。
1、严格依法依规管理。根据《会计法》和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政部《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湖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要求,出台全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门办法,实行专项管理、专项推进、专项督促。
2、给予经费支持引导。编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项目财政预算,对组织全县会计人员集中培训和网校学习报名费等方面,给予经费保障和支持。
3、注重教育结果运用。建立继续教育抽查制度和评价制度,原则上每年抽查通报1次,并把抽查和评价结果向所在单位反馈,作为各单位财会岗位选人、用人和向上级推荐优秀业务骨干的参考依据。
(湖北省竹山县财政局胡明升)